关于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21种“三新食品”的公告(2020年第6号)
来源: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、微纤化纤维素纸浆等16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、微纤化纤维素纸浆等16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告文本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0年7月30日